白癜风稳定期可以做光子或水光吗
临床工作中,部分患有白癜风的患者,在咨询医美项目时,通常会提出疑问,患有白癜风能进行光子嫩肤或者水光针治疗吗?
在这里我们需要先了解一下白癜风的临床表现及目前的诊断标准。
白癜风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后天色素性皮肤病,其发病机制尚不明确,可能与遗传、免疫、氧化应激、色素破坏等多种因素相关,表现为局限性或泛发性皮肤黏膜色素完全脱失,全身各部位可发生,常见于指背、腕、前臂、颜面、颈项及生殖器周围等。
《白癜风诊疗共识(2018版)》主要诊断标准如下
增加白癜风病期(进展期)临床诊断特征指标
①皮损边缘模糊;②炎性白癜风(包括瘙痒、红斑等);③三色白癜风;④纸屑样白斑或色素减退斑,符合一种或多种可判定为进展期。
稳定期的判定标准
① VIDA 积分为0分;②临床特征:白斑呈瓷白色,边缘清晰或色素沉着;③无同形反应(≥1 年,同形反应是指正常皮肤在受到非特异性损伤,如创伤、抓伤、手术切口、日晒、接种或有些皮肤病等后,可诱发与已存在的某一皮肤病相同的皮肤变化) ;④ Wood灯检测:皮损颜色呈白色,边界清晰,Wood灯下皮损面积≤目测面积。
对于白癜风患者,是可以做光子嫩肤 ,但是要根据时期,病程:在稳定期是可以做的。
因为进展期的白癜风具有同形反应的,如若光子嫩肤治疗过程中出现烫伤、水泡及其他皮损,可能会导致原先未发生白癜风的区域产生白癜风样皮损。因此对于白癜风的求美者进行光子治疗时,医师应仔细对求美者的疾病分期进行诊断,治疗过程应谨慎调整参数以及及时观察皮肤反应,且光波不应用于白斑患处,操作过程避免产生皮损。
为了避免白癜风进展期皮损导致的同形反应,不建议在病情进展期进行水光针注射;对于稳定期的患者,也不建议进行水光注射
因为水光注射过程的物理刺激及有创的操作是否会改变白癜风病程这一临床观察还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撑,且目前市面上水光类产品较多,产品成分是否会加重白癜风也并无相关研究报道。因此,针对白癜风是否可进行水光注射目前保持保守观点,不建议去进行相关有创操作,以免加重病情进展。
近来心理精神应激诱发白癜风的案例也时有报道,因此对于容易应激的求美者即使在稳定期也应谨慎治疗,避免疾病进展。
此处再次总结光子及水光的治疗相对禁忌症
光子禁忌症
1.使用外用A酸药膏或者祛斑产品者,建议停药1周后开始治疗;服用口服A酸者,建议停药3个月后再开始治疗。
2.光子嫩肤治疗前两周避免其他激光、果酸焕肤等美容项目。
3.光子嫩肤治疗前一个月内避免强烈日晒。
4.皮肤具有开放性伤口的不适合治疗。
5.如果有光敏感病史、皮肤病史,应与求美者详细沟通后制定诊疗方案。
6.癫痫病患者或具有其他心理应激疾病的求美者,不建议进行光子治疗。
7.患者有严重的心脏病、高血压患者。
水光针禁忌症
1.皮肤处于过敏状态,不宜行水光注射,以免加重皮肤过敏,延长病程。
2.治疗部位有严重痤疮或外伤时,不宜行水光注射,容易加重皮肤损伤及炎症蔓延。
3.瘢痕体质者不建议进行水光治疗。
4.做过激光、超声、水光类项目,间隔一个月操作,避免皮肤屏障损伤。
5.女性人群的经期、孕期,以及哺乳期不宜注射水光。
6.有严重疾病,如心、肝、肺、肾、大脑等的病变的人群不宜注射水光针。
7.具有心理应激疾病等患者,尽量避免进行相关水光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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