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帝内经》五臭理论:“香入脾”
《黄帝内经》提出脾臭香,为五臭之一
《中医大辞典》对“香”字的解释为:“五臭之一。香为土臭,入通于脾,故为脾之臭。”在《素问·金匮真言论篇》中提出“五脏应四时,各有收受”,将脏腑官窍、五方、五味、草木、谷畜、五音、术数、星象等事物和现象按照五行进行归类,“五臭”即为其中之一,即肝臭臊、心臭焦、脾臭香、肺臭腥、肾臭腐。“中央黄色,入通于脾……其类土……其臭香。”将香归属于五行之土,对应脾脏。“臭”音 xiù,同嗅,《说文解字》释“臭,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即犬类可以根据动物留下的气味来寻觅其踪迹。本义为闻气味,引申为气味之总称,如《尚书》曰:“古者香气秽气皆名为臭。”
五臭的具体形成过程学界尚无统一明确的观点,有学者提出此为古人经鼻嗅、口尝药食气味的长期经验积累而成。除此之外,从《黄帝内经》各注家注本的释义来看,五臭理论的产生还有可能是在五脏五行分类的基础上,对相关事物现象进一步取象比类、推理归纳的结果。如“肝臭臊”,在王冰、张介宾等注家的注释中均提到,《礼·月令》中为“其臭羶”,“羶与臊同”。《康熙字典》释义羶:“凡草木所生,其气羶也。”而《黄帝内经》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其类草木。”即肝属木,凡草木之类归属于肝,因此将草木所生之臊羶之气亦归于肝。“心臭焦”,王冰注:“凡气因火变,则为焦。”物经火烧后产生焦之气味,心属火,故焦为心之臭。“肺臭腥”,丹波元简曰:“《五行大义》云:西方杀气腥也。许慎云:未熟之气腥也。西方金之气象此。”肺属金,古代兵戈刀剑之类均为金,而金又主秋季肃杀之气,杀伐之气为腥,因此将腥之类归为肺。“肾臭腐”,王冰注:“凡气因水变,则为腐朽之气也。”丹波元简注:“《五行大义》云:水受垢浊,故其臭腐朽也。”生活中,饮食物等多因水而变质腐朽,积水处亦多秽浊腐朽之气,而肾属水,因此将腐朽之气归于水类之肾。
此外,“脾臭香”,王冰注:“凡气因土变,则为香。”《说文解字》释义香为:“芳也。从黍从甘。”“黍”表谷物,“甘”表香甜美好。香字的本义指五谷甘甜之香。而五谷皆由土而生,脾属土,具土之性,因此将土生之谷香归属于脾。另据丹波元简提到的“土得中和之气,故香”推断,香在五臭之中是唯一令人愉悦的气味,古人推崇中和之道,认为土居中央,具有中和之气,故将五臭中唯一和顺之香气归属于土,也是取象比类、同气相求思想的一种体现。
综合来看,五臭或为在五行五脏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同气相求的原理,结合日常生活中的事物现象,进一步逻辑推理、归纳演绎而形成,是基于生活经验进行思辨的产物。因此,五臭之说并非单指臊、焦、香、腥、腐五种气味本身,而是相同属性者皆归属其类。在《黄帝内经》五臭理论的基础上,经过历代对饮食药物臭味及食入后人体反应的观察与总结,最终形成了指导中药临床应用的气臭理论。在一定时期内,《黄帝内经》的五臭理论实际上同后世常用的四气五味一样,都是药性理论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宋代《圣济经·审剂篇》较为完整地论述了药物的气臭学说,“物有气臭,有性味,合之则一,离之则异,交取互用,以为虚实补泻之法”。明代楼英《医学纲目》中便记载了一则以脾臭香(土)胜肾臭腐(水)的医案,案中一店家被厕所腐臭之气所熏,秽气蓄于面部,导致出现满面皆黑之症,孙氏以沉香、檀香二香熏之即愈。依按语所述,据《黄帝内经》五脏五臭理论,厕所秽浊腐臭气味属肾水,肾应黑色,因此出现面黑症状;而土克水,脾属土,其臭香,故以沉香、檀香熏之,取脾土胜肾水之意。此即为五臭理论的一个具体应用实例。
臭不同于味,因鼻而异,由心肺所主
臭与味常合称一词,但在中药药性理论的实际应用中,多用五味而轻五臭。如在《中药学》中,对于药性理论只提四气(寒热温凉)、五味(酸苦甘辛咸)、升降浮沉、归经、毒性,而未涉及五臭,仅在附言中提及宋代以后逐渐形成了芳香药性之说。且当今对于五臭作用于人体的途径、究竟与五味是否相同、从鼻而入还是从口而入的问题也不甚清晰。实则臭与味当为同等重要的两个不同概念。《说文解字注》曰:“禽走臭而知其迹者犬也。走臭犹言逐气。犬能行路踪迹前犬之所至。于其气知之也。故其字从犬自。自者、鼻也。引申假借为凡气息芳臭之称。”即“臭”为以鼻闻气,其五官对应为鼻,指由鼻来闻到的一种气息。《荀子·正名》亦云:“香、臭、芬、郁、腥、臊、洒、酸、奇臭,以鼻异。”《灵枢·胀论》也有“胃胀者……鼻闻焦臭”之说。而《说文解字》中对“味”的释义为:“滋味也。从口未声。”指由口舌所尝到的滋味。
因此,臭与味不论其实质或是进入人体的途径均有不同。《难经·三十四难》中也提出“五脏各有声色臭味液”,将臭与味并列分别阐述。实际上,古代众多本草医籍都对药物的臭与味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记载,其中“臭”多以“气”称之。如《本草备要》对药物的药性进行了色、味、气、性、归经的划分,“凡药色青、味酸、气臊、性属木者,皆入足厥阴肝、足少阳胆经”其所述之
“气”均指“臭”而言。五臭所主脏腑,当为心肺。《素问·六节藏象论篇》言:“五气入鼻,藏于心肺。”五臭属气,由鼻而入,亦当藏于心肺。若五脏分论,一为肺,《灵枢·脉度》曰:“五藏常内阅于上七窍也,故肺气通于鼻,肺和则鼻能知臭香矣。”肺开窍于鼻,且肺主皮毛、主气司呼吸,五臭之气或由鼻入,或经皮肤孔窍而入,均由肺主司,这也或是药物熏蒸疗法的理论基础;二为心,《难经·四十难》云:“肺者,西方金也,金生于巳,巳者南方火,火者心,心主臭,故令鼻知香臭。”《难经》提出,心主臭,鼻为肺之候而反知香臭,其因据“五行长说”,鼻虽为肺之窍,但金生于巳,肺金的生理功能动力源于心火,心主臭,故鼻知香臭,因此《四圣心源》亦云:“心主五臭,五脏之臭,皆心气之所入也。
香为谷香与草木香,泛指中和美好之气
前文提到,香字的本义指五谷甘甜之香。实则谷物,以及谷物所酿制而成的酒等谷制品之气均称为“香”。如朱骏声注:“谷与酒之臭曰香。”另据《说文解字注》曰:“芳谓艸香。”艸,同“草”,指花草的香气。《康熙字典》释义“香”字:“又草木之香,如沉香、栈香、蜜香、檀香、具载。”现在常用的沉香、木香、佩兰、薄荷之类均在此列,为草木的香气。
宋代陈敬的《香谱原序》记载:“香者,五臭之一,而人服媚之……《诗》《书》言香,不过黍、稷、萧、脂,故香之为字,从黍作甘。”黍、稷均为谷物;萧,本义为艾蒿,指草木类;脂为动物油脂。故诸如谷物、草木、动物脂类等发出的美好的香气均为“脾臭香”之类。因此,“凡香之属皆从香”,凡与香气同类别的气味,即令人愉悦的、具有中和之气的气味,都可称为“香”。
原创不易,欢迎保留原文链接转载,原文链接:https://yunong.me/1271.html


共有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