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入脾”的应用

所谓“香入脾”应为“气香归入脾”的简称,“香入脾”之说大约始于宋元之后。宋代药物学家寇宗奭在《本草衍义》中明确提出:“凡称气者,即是香臭之气;其寒、热、温、凉,则是药之性……沉、檀、龙、麝,则其气香。”将药物之气与寒热温凉之性区别开来,强调了《黄帝内经》中的“臭”在药物中应属于“气”,诸如沉香、檀香等均应称为“气香”。明代的本草医籍更加清晰地记载了“气香入脾”的理论。如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记载,泽兰“气香而温”,因“脾喜芳香”,因而泽兰具有令脾气舒的作用;《本草汇言》中叙述紫苏叶“气香入脾胃”;《神农本草经疏》则直接载明白芷“香入脾,所以止呕吐。”

另外,李中梓记“缩砂仁……芳香归脾”实为与“香入脾”同义。在清代众多医籍当中,亦不乏诸如“气香入脾”“香气归脾”“香入脾”“芳香入脾”“气香归脾”等表述。如《本草便读》载“金银花……其气芳香入脾”“(藿香)芳香入脾”。随着清代药物归经体系的逐渐完善,“香入脾”也从脏腑之脾胃发展到经脉之脾经、胃经,如《本草求真》记载:“凡药色黄、
味甘、气香、性属土者,皆入足太阴脾、足阳明胃经。”

而之所以在宋元之后逐渐频繁出现“香入脾”之说,究其原因,或有二:一是金元时期,张元素在继承《黄帝内经》脏腑理论及《伤寒论》六经辨证体系的基础上,规范了脏腑虚实标本用药式,并且首创了中药引经报使理论,自此之后,药物的脏腑定位与归经理论逐渐发展起来,在后世广泛应用,因此,包括“香入脾”在内的药性与脏腑、经络关系对应的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二是唐宋时期,伴随着海陆丝绸之路上频繁的商贸往来,品类繁多的外来香药大量输入,促进了
外来香药的本土化、平民化,并在发展使用过程中,根据中医理论赋予了其新的功效与用途,外来香药被广泛地应用于临床药方当中,使得宋代达到了芳香药物使用的巅峰,形成了独特的香文化。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将香类药物纳入医方名的方剂占了总数的 17%,而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治一切气》与《太平惠民和剂局方·诸汤》篇中更是分别占到 38%和 42%。这种香药的风潮也促进了芳香药性与药物气性理论的产生。因此,“香入脾”实际上是《黄帝内经》中的“脾臭香”理论在后世脏腑辨证与药物药性学说及归经体系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汪昂在其著作《本草备要》中云:“药之为物,各有形、性、气、质。其入诸经,有因形相类者……有因性相
从者……有因气相求者(如气香入脾,气焦入心之类);有因质相同者……自然之理,可以意得也。”其指出,“气香入脾”是药物归经理论中“因气相求”的一类,因香气与脾气相和,故气香者归入脾经。而香气与脾气和即源自《黄帝内经》的“脾臭香”之说。

气香行脾,营运气机,鼓动中焦斡旋

人体生命活动依赖于气的升降出入运动,脏腑气机升降出入协调平衡,才能维持正常的生理活动。《素问·刺禁论篇》云:“肝生于左,肺藏于右,心部于表,肾治于里,脾为之使,胃为之市。”脾胃在脏腑气机输布运行当中,具有转枢五脏气机、沟通内外表里上下的作用,能够调度、协调各脏气机运行,从而维持其和谐状态。五脏之中,心肺在上,上者宜降,肝肾在下,下者宜升,脾胃位居中焦,脾升胃降,沟通上下,起中枢斡旋之功。而脾胃相对来说,脾之升清又
是胃行通降的重要条件,如《素问·经脉别论篇》曰:“饮入于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因此,若脾气失常,脾不升清,则胃失通降,中焦气滞,进而导致五脏气机升降失常。此即黄元御《四圣心源》所云:“四维之病,悉因于中气。中气者,和济水火之机,升降金木之轴。”气香者,气为阳,主动,且香气轻清升浮,具开散、向上之性。香气入脾,和于脾气升清之性,促使脾气上升,进而营运气机,鼓动中枢斡旋,恢复五脏气机运行。如《长沙药解》言:“土居四象之中,得五味之和,五气之正……其味曰甘……其气曰香。味为阴而气为阳,阳性动而阴性静,以其味甘,则阴静而降,以其气香,则阳动而升,升则己土左旋而水木不陷,降则戊土右转而火金不逆。四象之病而生四味者,土气之弱也……大枣纯和凝重,具土德之全,气味甘香,直走中宫,而入脾胃,其甘宜胃,其香宜脾。”即认为大枣一药,气香味甘,服之可令脾升胃降,增益土气,从而使得在上之心肺不逆,在下之肝肾不陷,恢复五脏气机正常的升降运动。《本草纲目》亦云:“中气不运,皆属于脾,故中焦气滞宜之者(木香),脾胃喜芳香也。”因此,香入脾即气香者具有行脾胃之气、化运中焦气滞之功。

气香醒脾,运脾化湿,促使气动湿化

《素问·奇病论篇》曰:“夫五味入口,藏于胃,脾为之行其精气,津液在脾,故令人口甘也,此肥美之所发也,此人必数食甘美而多肥也,肥者令人内热,甘者令人中满,故其气上溢,转为消渴。治之以兰,除陈气也。”《黄帝内经》提到,五味入口,脾为胃行其精气,若津液滞留在脾,则脾气失其运化之机,不能四布,湿热内郁由之而生,令人自觉口甘,而甘性缓,缓则气滞,故令人中满。此实为脾湿不化所致。张志聪注曰:“兰,香草。陈气,积气也。盖味有所积,以臭行之,从其类而治之也。(眉批:兰者,其味甘,其臭香。)”即指出,对于脾气湿滞不化之证,应当以兰草之类气香者行之。如《灵素节注类编》所云:“脾为湿土,恶湿而喜香燥,主鼓运而为胃行津液者也。厚味浊阴,遏其清阳,变成湿热,津液不得输布而壅于脾……急治之以兰,除其陈腐之气,遂脾喜香之性也。”
《中医大辞典》中释义“醒脾”为“指用芳香健脾药健运脾气以治疗脾为湿困,运化无力的病证”。令困顿不动者运作起来即为“醒”。结合《黄帝内经》所言,脾胃湿困,清阳不升,运化无力,以气香者行之,恢复脾升胃降之机,津液得以输布,五脏气机正常运行,则中满陈腐之气可除。因此,运用气香之药物能够醒脾运脾,促使气动湿化。

用香不当则易伤脾,耗气伤津

因气香之品具有行脾气、运脾化湿之功,因此,长期过用气香类药物,或使用不当,令脾升太过,能够耗伤脾气,致津液亏损。如《景岳全书》所言:“大凡气香者,皆不利于气虚证。”另如《素问·腹中论篇》云:“芳草发狂……芳草之气美,石药之气悍,二者其气急疾坚劲,故非缓心和人,不可以服此二者。”张志聪注曰:“芳草,芳香之草……芳香之气,升散为阳,故令人发狂。(眉批:此言腹中乃脾土所主,土位中央,其气冲缓,故不可过施升降。)” 芳香之药物多具辛温之性,尤其如生姜、麝香、丁香、茴香、花椒等具有“轻扬飞窜”“燥悍香窜”等特点
的香药,若使用不当或过度应用,易导致升散太过,诱发狂证等疾病,从宋代医家滥用《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中辛香燥热之品引发时弊即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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