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以学生为中心”的大学教学评价体系

突出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评价观具有浓厚的系统性和向生性。从教师角度看,评价内容贯穿整个教学进程,既包含课堂的教学实施,又包括课前准备和课后辅导,充分发挥教师的促进者、辅助者作用。就学生来看,评价内容关注学生学习效果、学业收获,将学生的学科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学习态度、兴趣、学生创造性、批判思维能力发展都纳入评价体系加以考察,以期对学生总体学习情况有完整、立体的了解。

进行教学评价标准体系建设 

树立正确的教学评价理念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评价关注学生参与学习活动的亲身感受,关注学生课程学习的兴趣、态度,关注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以及课程结束后学生的学习效果[7]。在每一次教学评价之后,评估部门应将评价结果反馈给教师,为教师改进教学提供建议,促进教师教学专业化发展。

合理组织评价内容

评价问题的设计应具体而全面,既贯穿教师教学整个过程,又关注学生学业收获,并兼顾学科特点。问题必须务实,具有可操作性。以能够观察到的教学事实、学生对课堂教学的各种感受、学生实际学习效果作为评价内容,而不是让学生对一些抽象模糊的概念进行等级评价,建立具体全面的评估指标体系,提高教学评价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科学选择评价方式

综合定量评价和质性评价各自的优势,加入自我评价与同行评价的方式,从而对评价对象有总体深入的认识。同时合理安排定期评价和经常性评价获得评价的动态资料,最大限度地发挥评价对教学的改进功能。

建立“教学学术”取向的教学评价机制

博耶在《学术的反思》报告中将学术界定为探究的学术、应用的学术、整合的学术和教学的学术四个方面。凸显了教学学术在学术新范式中的地位。在教学评价政策制定中倡导“教学学术”取向的教学评价机制,在制定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时,强化有利于贯彻“教学学术”理念的观测点,改变以往评价中“教学与科研相分离”的评价思维,重视对教学的全面评价。以发展性评价理念评价大学教学,以科学合理的教学学术激励机制激发教师内在潜力,引导教师以教为业,促使大学教师充分发挥自己的教学才能,提升大学整体教学实力和人才培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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